2026年中国联通苏州全国级通信枢纽综合项目机电配套一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6年中国联通苏州全国级通信枢纽综合项目机电配套一期工程项目(招标编号:SZ-G-K1-2026-057),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本期建设内容包括配电、暖通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其中采购及安装3套集成冷站、4台水冷末端空调等及其相关配套设备,安装6台柴发机组、2套低压系统及其相关配套设备等。
1.2 预算金额:***万元(不含税)
1.3 建设地点:苏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4 工期: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起60日内完工。
1.5 免费保修期:
(1)空调:空调整机保修72个月,从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
(2)装饰装修及土建工程:保修期为24个月,从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
(3)基础设施其它相关产品和系统,保修期为36个月,从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以实际应答为准。
1.6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1.7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1.8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9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
1.10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45761424.08元(不含税),投标人“不含增值税总价”、“不含增值税总价合计”超过对应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自2023年7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单项工程合同含税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同类机电项目(建设内容中应包含冷水机组、柴油发电机系统、智能化系统、机房工艺中的至少3项内容)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及至少一张该合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发票还须附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网站的对应查验结果截图);如为框架协议,还须同时提供对应的订单或结算证明扫描件(须能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关联性)。注:(1)业绩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对应的订单或结算证明签订日期为准;(2)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框架协议以对应的订单或结算证明金额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发票经查实系伪造,则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3)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
2.5 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3人的项目团队(含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项目经理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且须承诺中标后拟派所有项目团队人员与投标文件配置的一致,不得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的,须经招标人同意并调整为资格证书、专业能力相当的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建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并具备住建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建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提供人员清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扫描件、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提供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和承诺书。
注:(1)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2)若投标人提供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的,拟派人员须提供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投标人提供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的,拟派人员须提供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2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2.8 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2.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1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0 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
(1)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
(2)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9月17日18时00分至2026年09月2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但尚未注册的投标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址:https://www.cuecp.cn,技术顾问联系电话010-67******-3)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建议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使用联通手机号码作为联系方式,若因未使用联通手机号码造成招投标过程信息接收不及时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购标阶段: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若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点击“电子招标投标”,进入“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搜索该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填写相关信息后,选择要参加的标段并保存;然后依次点击“招标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投标→购标”,选中需要购买的标段,点击【立即结算】,选择【沃支付】跳转到沃支付进行支付(企业/个人沃支付)。
注:若首次使用沃支付,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支付中断的,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财务管理→费用支付”,找到本项目并继续支付。
(3)支付成功后可通过如下步骤获取招标文件:依次点击“招标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投标→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为.megp格式,须使用“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打开,并在“浏览招标文件”处导出,制作系统获取方式: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中获取。
4.1.3 特别提醒:
(1)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整个购标支付,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投标人可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自行下载操作手册。
(2)投标人针对供应商注册、联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iPASS)办理及绑定、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电话010-67******-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沃支付官网:https://epay.10010.com/wop/index)。
(3)企业信息修改:已为在册供应商的,须检查公司信息(如公司名称等)是否发生变更,并在参与项目投标前完成企业信息修改。
(4)本项目为进场交易监管,请同步前往江苏省通信建设交易中心(网址:http://47.96.125.164:8060/)注册(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25-86******)。
4.1.4 招标文件费用:按项目收取,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递交。
注:投标人须使用“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制作系统获取方式: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中获取。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本项目的电子开标室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江苏省通信建设交易中心(http://47.96.125.164:8060/)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7.1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滨河路1300号
邮 编:215004
联 系 人:施女士
联系电话:0512-88******
7.2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1036号电信营业厅3楼306室
邮 编:215000
联 系 人:徐杰;许振泉;毛家梁;李昊;
电 话:1865****406(徐);1860****396(许);1315****570(毛)
电子邮件:zytsz-lt001@wo.cn
异议联系人:徐杰
异议联系电话:1865****406
异议方式: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提交
受理电话:02******599
受理邮箱:jss-gyltssl@chinaunicom.cn
异议渠道: 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