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外国语学校教师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 项目概况 平原外国语学校教师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新平竞谈-2026-15 | |||||||||||
| 2、项目名称:平原外国语学校教师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 4、预算金额:***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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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采购内容:拟采购教师笔记本电脑一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分包划分:不分包; (4)质量要求:合格; | |||||||||||
|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开标时查询】。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9月20日 至 2026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 3.方式:投标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9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获取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网上办事大厅—资料下载—工具软件”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查看采购文件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如投标多个标段时,须每个标段都进行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 2、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各供应商在谈判会议结束前须一直保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状态,要求在开始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二次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监督部门(投诉受理单位):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财政局(投诉受理单位):0373-7553110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平原外国语学校 | |||||||||||
|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雅砻江路9号 | |||||||||||
| 联系人:许江莹 | |||||||||||
| 联系方式:1593****059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新乡市高新区纺织路1369号 | |||||||||||
| 联系人:宋丹 | |||||||||||
| 联系方式:1853****212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宋丹 | |||||||||||
| 联系方式:1853****2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