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陵公园游客驿站综合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北陵公园游客驿站综合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0-09567 项目名称:北陵公园游客驿站综合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一)业务范围包含游览线路规划、景点文化讲解、票务政策答复、配套设施查询等文旅引导事项,同步提供便民器具租借、特殊群体帮扶等便民保障服务;组织开展历史文化展陈、公益文化活动、研学团队接待等文化体验工作,配套完成文创产品介绍解读、售后对接等经营业务,并统筹落实客流秩序疏导、突发状况应急处置等保障任务。 (二)组建不少于9人的专职服务团队(包括游客驿站站长,驿站物品管理人员,更值人员,其他驿站服务人员;成员须能完成相关工作内容)。所有专职服务人员须经采购人审核后方可上岗。 (三)服务人员办公、食宿、保险、服装费、管理费、餐费、税金、劳保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等相关的所有费用自理,服务期内产生的任何安全责任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二、服务需求 (一)驿站更值服务 服务范围:负责游客驿站夜间正常秩序的维护和消防安全巡视及采购人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服务人员须满足以上服务范围和以下服务标准,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 服务标准: (1)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准时上、下班,做好交接班手续; (2)严禁酒后上班、疲劳上班或上班时打瞌睡; (3)明确突发事件处理程序,沉着应对、果敢处置突发事件,灵活处理应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严格履行来访人员准入、登记手续,认真盘查闲杂人员,了解来访意图,细心观察其行为去向; (5)严格执行值班巡查制度,严密监视报警系统及其他监控设备; (6)了解周边治安情况,做好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维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保护好财产安全; (7)做好驿站夜间的安全保障工作,同时做好驿站周边及驿站内的防火、防盗巡查。 (二)驿站物品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 1、负责游客驿站物品管理和物品存放区的消防安全巡视工作。 2、负责驿站物品的登记、发放及部分物品的包装工作,并在采购人指导下完成相应的工作及采购人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服务人员须满足以上服务范围以下服务标准,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 服务标准: 1、物品管理人员须具有较高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爱护所涉及的有关物品。 2、服从采购人安排,遵守采购人及相关物品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所管物品的验收、登记、保管、发放工作。准确地做好物品的帐务工作。 4、认真达成帐、卡、单、物一致,使所管理的物品处于良好的品质和使用状态。同时掌握供需情况,及时提出采购建议。 5、严格遵守领用制度,完备领用手续,定期盘点、核对物品数量。 6、按照采购通知单的数量进行收货,合理安排物料物品的位置筹划与正确合理的摆放。 7、对照生产领料及出库单,按照先进先出原则发放。 8、包装前准备与核对 (1) 领取礼盒、包装袋、填充物、标签、丝带、卡片等包材,核对型号、颜色、数量。 (2)检查包材是否破损、污渍、印刷错误,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或上报。 (3)核对订单或出库单上的纪念品名称、款式、规格、数量及配件。 9、 按标准进行包装 (1)按包装规范、样品或设计图完成清洁、装盒、定位、填充、封口、系丝带、贴标等操作。 (2)易碎、易刮花纪念品需加防震、防潮、防摩擦保护。 (3)保证包装外观整洁、平整、统一,无指纹、污渍、折痕、压痕。 10、质量自检与异常处理 (1)检查产品外观、logo、文字、颜色、条码、标签位置是否正确。 (2)发现划痕、破损、错印、漏印、配件缺失等问题,及时隔离并上报。 (3)批量包装前配合首件确认,批量中抽检一致性。 11、负责工作区域的卫生保洁及冬季除雪工作,接受并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2、妥善保管所管理的物品,认真做好物品存放现场的安全防范、防火、防盗、防潮、防腐等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三)驿站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 1.负责驿站日常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采购人赋予驿站的各项服务功能,带领员工完成驿站各项服务任务; 2.负责驿站日常运营工作,确保驿站陈列细节完整,保证站内物品适宜或充足; 3.控制驿站运营支出,分析驿站运营情况,定期提交驿站客流等相关数据的分析报告; 4.根据驿站服务情况及市场接受度,配合完成驿站所需品类的调整,辅助采购人完成服务导向的策略制定; 5.建立维护良好的游客关系,有效处理驿站突发状况,维护采购人形象; 6.负责驿站工作人员的招募、培训和管理; 7.配合采购人开展相关推广等活动,根据推广活动的需求定制服务目标; 8.其他需要配合采购人开展的工作。 服务人员须具有良好的语言组织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服务游客耐心细致的工作经验,具有接待相关媒体和宣传工作等相关工作经验者;精通团队管理、客户管理、商品管理、应急处置、旅游服务,熟悉驿站服务的各项流程的制定、执行;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正直包容,宣传推广能力强。服务人员不能胜任以上服务内容、不能符合以下服务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 服务标准: 采购人依据GBT 31383-2015《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相关内容和采购人的相关制度进行服务质量评定。 (四)驿站工作人员: 服务范围: 1、游客服务:驿站工作人员需要负责游客引导工作,主动迎接游客,接待游客的咨询,为游客提供良好的游园体验。该内容包括向游客提供急救包、热水、解答游客疑问、为游客找寻和推荐所需纪念品,以及记录、反馈游客的投诉与建议。 2、驿站物品陈列:驿站工作人员需要负责驿站物品的陈列、上架、存放等相关工作,确保文创产品以吸引人的方式展示,同时进行每月每日的盘点作业,对站内物品妥善保管,防止损失和遗失。 3、驿站维护:包括保持驿站的清洁卫生,确保驿站环境整洁干净,以及执行库存盘点制度,确保仓库内的商品数量准确无误。 4、展览与促销活动:驿站工作人员需要配合采购人开展促销活动,做好客情维护工作,执行营销计划,实施有效的营销策略,提升产品价值,并收集行业信息和游客意见,定期向采购人提供市场调研报告。 5、团队合作与执行:驿站工作人员需要遵守驿站内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驿站管理人员及采购人)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认真对待每次列会与培训,不得借故不参加或不重视,以及配合收银部门做好现金、票据、支票的管理和使用。 6、产品知识与服务提升:驿站工作人员需要学习旅游产品知识,提高推广及服务能力,为游客提供温暖高效的服务。这包括熟练掌握驿站物品知识和景点知识,合理配置展品,按照采购人的规划合理进行物品陈列,提高物品的卖点吸引力,以及熟悉驿站各种展品和设施的使用方法及保养方法。 7、便民服务及其他需要配合采购人开展的相关工作。 服务人员须具有良好的语言组织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服务意识、管理能力、营销策略、宣传策划等相关工作经验者。服务人员不能胜任以上服务内容、不能符合以下服务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 服务标准: 采购人依据GBT 31383-2015《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相关内容和采购人的相关制度进行服务质量评定。 商务要求: 履约期限:服务有效期为1年。 履约地点:沈阳市北陵公园。 付款方式及条件:服务费按月进行支付。 验收标准:按照约定的时间及时完成服务,严格执行履约验收制度;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 [2017]603号)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热线支持:7*24小时。 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有效期为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29日15时30分至2026年10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21世纪大厦B座),本项目须网络递交投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北陵公园管理中心 地 址: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2号 联系方式:024-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联系方式:024-23****** 邮箱地址:lnthzbb@126.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52504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琦、孙庆超、于晓琳、李芳 电 话:024-23******、02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