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第八中学2026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2026-10-09 20:32:00 查看原文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2026NCZ(WZ)001960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同心县第八中学
  • 杨校长 0953-8******
  • 教育系统
  • 服务/其他服务
  • 预算***金额
  • 宁夏昊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马国彬、田荣 095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WZ)001960

项目编号: 2026NCZ(WZ)001960

项目名称: 同心县第八中学2026 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如有):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同心县第八中学2026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一标段) 同心县第八中学2026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一标段) 其他服务 1 同心县第八中学2026 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项目(一标段:米、面、油),详见招标文件的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同心县第八中学2026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二标段) 同心县第八中学2026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二标段) 其他服务 1 同心县第八中学2026 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项目(二标段:畜禽鱼类肉类等),详见招标文件的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20000.00
同心县第八中学2026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三标段) 同心县第八中学2026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三标段) 其他服务 1 同心县第八中学2026 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项目(三标段:蔬果类等),详见招标文件的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同心县第八中学2026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四标段) 同心县第八中学2026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四标段) 其他服务 1 同心县第八中学2026 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项目(四标段:调料及鸡蛋类等),详见招标文件的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0000.00
数量合计: 4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壹学年(两学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 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信用中国“网站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有效健康证。 (9)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10-09 21:21:17 至 2026-10-15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0-3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 办理”模块查看。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服务-服务入口-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及供应商操作手册(二期)。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 6.投标供应商针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使用有疑问,致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0512-58188093 或加入技术支持QQ 群 311870151 获得帮助。 7.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同心县豫海镇
       联系方式: 09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春天大厦703
       联系方式: 09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杨校长
       电话: 0953-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马国彬、田荣
       电话: 0951-5******

采购文件: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6-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