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春校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业设备及家具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30000263030060001264-HSZB-2026-1438
二、项目名称:富春校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业设备及家具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总价:***(元) | 心升时代(北京)科教仪器有限公司 | 北京市密云区行宫街21号楼21-3-203 | 94.0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2 | 心理中心场地建设配套设施设备(家具类) | 标项2投标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要求,系统自动废标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设备 | 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设备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1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建峰,何含笑(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夏正虎,廖丽娟,顾小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50%。不足2000元时按2000元收取,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由不同标项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分别按以上收费标准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该费用在投标文件中不单列,由中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中综合考虑。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2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中医药大学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滨文路 548 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何含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61******
质疑联系人:汪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男、曹剑斌、陈敏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56******、1586****866
质疑联系人:桑国坚
质疑联系方式:0571-56******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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