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2026年宁夏动物源微生物耐药风险监测站扩建项目(建安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6-10-28 19:18:00 查看原文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NXYMZFCG2026G63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
  • 马荣 0951-6******
  • 其他
  • 工程/装修工程
  • 预算***金额
  • 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王栋 苏楠 095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004731

项目编号: NXYMZFCG2026G63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2026年宁夏动物源微生物耐药风险监测站扩建项目(建安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2399276.81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2026年宁夏动物源微生物耐药风险监测站扩建项目(建安工程) 建安工程 装修工程 1 详见磋商文件 ***.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00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90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磋商,不再给予价格折扣优惠。针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段,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磋商供应商,其磋商总价扣除5%后参与评审。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2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2.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2.4根据(财库〔2026〕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通知》中要求的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2.4.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x65%; 2.4.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x65%; 2.4.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x65%; 2.4.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磋商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磋商供应商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9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10-28 18:47:22 至 2026-11-05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11-12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6-11-12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 3.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评标。 4.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411号
       联系方式: 09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A座写字楼11层1107室
       联系方式: 09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荣
       电话: 0951-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栋 苏楠
       电话: 0951-6******

采购文件: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