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102-003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一二六中学哈尔滨路校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10-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三章服务需求“教职工人数约为:125人,学生人数约为:1510人。”更正为“教职工人数约为:120人,学生人数约为:1700人。”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31日15时0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供应商及时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等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未办理相关手续或自身操作问题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供应商可自行在本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第一二六中学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北四经街7号
联系方式:02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方式:024-83******-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先生
电 话:024-8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