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实验动物部实验动物饲料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6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00304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实验动物部实验动物饲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12
采购需求:查看
格式14
技术规格偏离表
包组编号/品目号:01/1 品目名称:实验动物SPF级大小鼠繁殖饲料 数量:预计最低采购数量76772kg(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是否为经过审批允许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不适用 |
| 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资料 |
| ★一、技术要求:1.整体质量:颗粒饲料整体质量必须符合:①GB 14924.1-2001《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通用质量标准》要求,② GB 14924.2-2001《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卫生标准》要求,③GB 14924.3-2010《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营养成分》要求。2.常规营养成分指标(每千克饲粮含量):水分和其他挥发性物质≤100g,粗蛋白≥200g,粗脂肪≥40g、粗纤维≤50g,粗灰分≤80g,钙10~18g,总磷6~12g。(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距响应文件提交日期近半年内的饲料检测报告复印件为评审依据)3.氨基酸指标(每千克饲粮含量):赖氨酸≥13.2g,蛋氨酸+胱氨酸≥7.8g,精氨酸≥11.0g,组氨酸≥5.5g,色氨酸≥2.5g,苯丙氨酸+络氨酸≥13.0g,苏氨酸≥8.8g,亮氨酸≥17.6g,异亮氨酸≥10.3g,缬氨酸≥11.7g 等。(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距响应文件提交日期近半年内的饲料检测报告复印件为评审依据)4.维生素指标(每千克饲粮含量):维生素A≥14000IU,维生素D≥1500IU,维生素E≥120IU,维生素K ≥5.0mg ,B1≥13mg, B2≥12mg,B6≥12mg,烟酸≥60mg,泛酸≥24mg,叶酸≥6.0mg,生物素≥0.2mg,B12≥0.022mg,胆碱≥1250mg等。维生素含量最高上限为下限值的2倍。(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距响应文件提交日期近半年内的饲料检测报告复印件为评审依据)5.常量和矿物质微量指标(每千克饲粮含量):镁≥2.0g,钾≥5.0g,钠≥2.0g,铁≥120mg,锰≥75mg,铜≥10mg,锌≥30mg,碘≥0.5mg,硒≥0.1-0.2mg,矿物质含量最高上限为下限值的2倍。(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距响应文件提交日期近半年内的饲料检测报告复印件为评审依据)6.化学污染物指标:砷≤0.7㎎/㎏,铅≤1.0㎎/㎏,镉≤0.2㎎/㎏,汞≤0.02㎎/㎏,六六六≤0.3㎎/㎏,滴滴涕≤0.2㎎/㎏,黄曲霉毒素B1≤20.0μg/㎏等。(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距响应文件提交日期近半年内的饲料检测报告复印件为评审依据)7.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不得检出(小于5*104cfu/g),大肠菌数不得检出(<30MPN/100g),霉菌和酵母数不得检出(小于100cfu/g),致病菌(沙门氏菌)不得检出。(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距响应文件提交日期近半年内的饲料检测报告复印件为评审依据)8.灭菌方式:需经Co60辐射灭菌。(供应商提供以距响应文件提交日期近半年内的第三方辐照机构或本单位出具的饲料辐照证明复印件为评审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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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包装要求1.饲料至少双层包装,保障包装结实密封,坚固,防水防潮,裹缓冲材料后装在纸箱中,纸箱内部张贴辐照标志圆点,内层使用铝箔袋包装密封。2.外包装标识清楚,包含:产品名称、批号、重量、是否辐照、生产单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3.重量每箱10kg。4.运输符合SPF级实验动物饲料运输要求,防止运输过程包装破损、日晒、雨淋,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5.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为原厂包装,能够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6.成交供应商每次送货须提供对应批次饲料第三方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一、技术要求:2-8项)的复印件(检测报告时间不得超过生产日期1个月)、对应批次饲料的质量合格证明(加盖制造厂家公章)和饲料Co60辐照证明复印件以及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清单和该箱饲料的质量合格证。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到位而引起的货物破包、漏气、锈蚀、损坏和丢失的全部经济损失和责任。并免费对破损产品进行回收再向采购人进行补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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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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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组编号:01
| 序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 ★1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个月内,或实际供货总金额累计达到预算总金额(***.00元)时,供货结束合同自动终止(二者先到为准)。合同签订后开始供货,采购人提前5天通知成交供应商,具体供货时间和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日内将所需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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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交货地点: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指定建筑、楼层、房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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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1.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结算。2.付款时间及条件:(1)货款按季度结算,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于每季度开始后5日内对前季度供货情况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后15日内,采购人支付前季度结算金额的100%。实际结算金额=实验动物SPF级大小鼠繁殖饲料前季度实际供货量(kg)*成交单价。采购人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00元。(2)如遇特殊原因付款时间顺延,最长不超过15日。3.成交总金额包含了本项目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费用、包装费、运输费、搬运费、途中损耗、检测费及所需的一切材料费、人员费用、税费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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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第6条、其他国家有关标准及采购文件执行。饲料须符合下列国家标准《实验动物配合饲料通用质量标准 GB14924.1-2001》、《实验动物配合饲料营养成分GB 14924.3-2010》、《实验动物配合饲料卫生标准 GB14924.2-2001》中的各项要求。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以及中国医科大学验收管理流程有关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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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货物有效期:至少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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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剩余货物有效期:送货当天日期距生产日期7-9月份不超过1个月,其他月份不超过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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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售后服务网络:提供网络在线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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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违约责任:1.如成交供应商未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合同标的和数量,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成交供应商须按照《政府采购合同条款》违约责任对应条款承担赔偿责任。2.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履行交付货物的合同义务,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成交供应商需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3.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标的与响应文件不符)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或者成交供应商单方解除合同的,则成交供应商需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4.如成交供应商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售后服务,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售后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5.在货物运输、装卸以及售后服务的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6.在包装、运输、装卸等过程中产生货物毁损、锈蚀、丢失等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该损失。7.采购人验收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货物的质量责任,因货物质量原因导致双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有权据实向成交供应商追偿,采购人或者第三方损失达到15,000.00元以上等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除无条件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外,还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8.上述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的,为了减少诉讼过程中不必要的争议,双方同意无论是在协商阶段还是诉讼阶段均按上述标准予以确定,且采购人有权从应付成交供应商款项中予以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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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其他:1.成交供应商在货物包装、运输、搬运过程中要注意自身与他人的安全,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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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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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个月内,或实际供货总金额累计达到预算总金额(***.00元)时,供货结束合同自动终止(二者先到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投饲料的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适用范围涵盖饲料或实验动物饲料)或《饲料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02日21时00分至2026年11月0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6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06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一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下载采购文件及线上响应,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响应技术问题请拨打4001288588进行咨询。 2、谈判会议期间,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及解密设备进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3、响应文件提交当日,供应商必须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如有对响应文件澄清要求,将采用电话通知;如因供应商原因无法取得联系,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5、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响应出现问题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医科大学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联系方式:02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01房间
联系方式:024-23******
邮箱地址:lngczbgs@126.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61356****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霄、李锋
电 话:02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