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龙屯新城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质量检测服务

2021-11-15 09:08:00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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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龙屯新城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质量检测服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龙屯新城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质量检测服务已由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泊发改审批【2021】13号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泊头市龙屯新城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泊头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泊头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报价上限:6092120.48元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施工承包方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限届满之日止。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常规六项检测(含建筑材料见证取样、主体结构、节能、门窗、室内环境、使用功能)、地基基础工程、人防工程、建筑消防设施、防雷、绿色建筑及太阳能节能系统检测等并出具检测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至少包含常规六项检测(含建筑材料见证取样、主体结构、节能、门窗、室内环境、使用功能)。 3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CMA);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开始日期之后)。 5参加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违法违规的声明)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15 09:002021-11-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2-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泊头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泊头市裕华西路 地址: 泊头市裕华西路(公证处南侧)
邮编:

062150

邮编: 062150
联系人:

张伟

联系人: 褚文娟
电话:

03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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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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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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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lianzong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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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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