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征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顺延获取征集文件期限
本项目自征集公告发布以来,截至当前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家,未达到法定开标条件。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现决定延长征集文件领取期限及开标时间,具体调整如下:
- 原报名截止时间:2026 年 05 月20 日 00:00 时,现延长至2026年06月 10 日 23:59时;
- 原开标时间:2026 年 06月09日09:00时,现顺延至 2026年 06月18 日09:00时;
- 其他内容及要求不变,望各潜在供应商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