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选聘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2026-11-05 00:00:29 查看原文
  • 成交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JH26-211121-00096
  • 辽宁省
  • 盘锦市大洼区司法局
  • 李工 0427-6******
  • 行政机关
  • 服务/商务服务
  • 服务/其他服务
  • 中标***金额
  • 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李工 0427-6******
公告信息
 
盘锦市大洼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选聘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11-04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6-211121-00096

二 、 项目名称:盘锦市大洼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盘锦市大洼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选聘项目-5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学国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中交凯旋城一期商网117、118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85.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盘锦市大洼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选聘项目-5包

服务类

名称:盘锦市大洼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选聘项目(C23019900其他法律服务)

服务范围:1、区委巡察办;2、区委宣传部;3、区委统战部;4、区妇联机关;5、区卫生健康局;6、区商务局;7、区财政局;8、区发展和改革局;9、区交通局;10、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二界沟街道;12、大洼街道;13、西安镇;14、东风镇;15、临港经济开发区;

服务要求:1.为区委、区政府讨论、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影响、涉及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论证、风险评估及咨询意见。 2.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合法性审查、修订工作。 3.为重大合同、协议的洽谈、起草、修改、审核提供法律服务。 4.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开发、政府采购等项目提供法律咨询、论证及法律保障。 5.重大突发案事件处置、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法律意见和处置建议。 6.代理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执行案件及其他重大疑难法律事务。 7.信访案件研判、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提供法律支持和解决方案。 8.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9.开展法治培训、法治讲座、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事务。 10.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区委、区政府及各部门相关会议,参与事项讨论、研究与论证。 11.为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提供法律指导和规范建议。 12.参与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相关工作。 13.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有资产处置等提供法律意见。 14.为行政机关法制审核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15.其他依法需由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处理的事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中标人可以续签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一、律师事务所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律师事务所必须是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且成立时间5年及以上。 3、律师事务所应达到执业律师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 4、所属律师具备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实务经验,能够满足聘任单位的法律业务需求。 5、依法依规执业,内部管理规范,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6、律师事务所未被有关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7、律师事务所律师未涉嫌刑事犯罪和未被判处过刑罚。 8、法律顾问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当在1小时内委派律师到达处理。 9、熟悉大洼区经济社会发展、政务运行规则及地方政策法规,具备长期稳定服务区委、区政府法律事务的执业保障与响应能力。 10、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案件标的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为区委、区政府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件,服务费参照《辽宁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规定收费标准的50%以下支付或双方另行协商。 二、指派律师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熟悉党政机关工作规则,具有丰富的法治工作经验以及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3、在所从事领域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一定的专业影响力。 4、律所主任应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实践经验,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专业能力较强,在涉外法治、行政、民商、国家赔偿、资产重组等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 5、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岩、邓然颢、刘博涵、张润洳、孙胜军(包组编号:005)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盘锦市大洼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选聘项目-5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2003年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取,代理服务费按上述规定标准的70%收取,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大洼区司法局

地    址:大洼街道向阳社区金源街5号

联系方式:04******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湖畔花园小区北门东侧

联系方式:04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427-6******

采购文件: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盘锦市大洼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选聘项目-5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学国律师事务所

1.中小企业声明函:提取自学国所投标文件004包-signed.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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